珲春市家兴装饰材料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辉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2404MA17RL966N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延边州珲春市英安镇城北村2组86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1
(2024)吉2404民初16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珲春市家兴装饰材料店
牟**
珲春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珲市监轻罚〔2023〕4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05月25日在文安县金涛板厂以70元/件购进了8张规格为2440×1220×17(mm)的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在珲春市家兴装饰材料店内进行销售,2023年06月02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吉林省林业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当事人待售上述细木工板以购买方式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甲醛释放量项目不符合GB/T34722-2017标准要求,依据《吉林省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以80元/张,全部销售。货值金额共计:640元,违法所得:80元。
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细木工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拟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80元、罚款640元的行政处罚。
640.00元
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