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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什马客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金远望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6MADF1T1EX5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城关镇人民西路南侧北辰新天地未来城购物中心负一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市监处罚〔2025〕247号
经查,当事人自2024年11月14日开业以来,当事人标示的被比较原价并非该商品的曾经成交过的实际销售价,而是当事人经市场调研而自行设定的原价,无事实依据,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之规定,本局认定当事人虚构原价,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逾期未提供自开业以来所标示的被比较原价的成交记录,本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计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之规定,本局认定本案没有违法所得。 当事人百货区销售的鑫开布牌不粘锅涂层脱落问题,当事人于2025年1月22日向本局提交了淄博鑫开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ZBXK-28 3L多功能电热锅检验报告一份,报告编号241520113059,向本局提交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一份,证书编号:2019010717160502,本局认定当事人销售的鑫开牌不粘锅质量合格。 当事人销售的牛肉(熟食)检出猪源性成分的违法行为,经查,是煮肉时将牛肉和猪肉在一个锅中加温导致,且当事人于2025年3月10日向本局提交了牛肉(熟食)中检出猪源性成分的检讨整改书,已整改。本局认定当事人销售的牛肉为猪肉假冒的事实不成立。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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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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