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珂芙拉鞋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凯俊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3MA398G6W8U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仙女湖大道万商红市场B57栋20/21/31/3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03
(2025)沪0104民初1549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杭州啄木鸟鞋业有限公司
吴**,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余珂芙拉鞋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
2025-09-19
(2025)赣0502知民初334号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汕头市鮀品贸易有限公司
新余珂芙拉鞋业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3
2025-08-25
(2025)赣0502民初42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珂芙拉鞋业有限公司
顾**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4
2025-06-13
(2025)赣0502民初42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珂芙拉鞋业有限公司
顾**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5
2024-12-13
(2024)赣7101行初1607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赖**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6
2024-11-20
(2024)赣0502知民初27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山*
新余珂芙拉鞋业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24
(2025)赣0502民初42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珂芙拉鞋业有限公司
顾**
裁判文书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
2025-08-19
侵害商标权纠纷
杭州啄木鸟鞋业有限公司
吴**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3
2025-07-07
(2025)赣0502民初42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珂芙拉鞋业有限公司
顾**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处罚﹝2026﹞42号
经查明,当事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06月09日成立,主要从事鞋制造,制鞋原辅材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互联网销售等业务。 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注册了9家网店,网店名称分别是:PLOVER珂芙拉专卖店、小蜻蜓女鞋专营店、安欣女鞋专营店、莱斯蒂曼女鞋专营店、珂芙拉鞋靴专营店、爱蓝女鞋专营店、优品之家女鞋专营店、风华女鞋专营店、靓足汇女鞋专营店。当事人9家网店的139个销售链接页面宣传的是波斯瓦萨奇(BosiVaesacr)品牌的鞋子,(波斯瓦萨奇BosiVaesacr商标是2022年02月28日经新罗区扇秋百货商行进行注册,有效期至2032年02月27日。)宣传中展示了波斯瓦萨奇(BosiVaesacr)鞋子的图片、商品名称和注册商标等内容;链接页面附带的视频宣传内容为“商场专柜卖到两千多块钱的法国波斯瓦萨奇,在这六十几块钱和2980奢侈品跑鞋富婆才买得起,波斯瓦萨奇牛皮跑鞋来了,这可不是一般老百姓买得起的奢侈品,这是英国客户不要的,私人定制高端跑鞋并附带鞋子的图片、商品名称和注册商标,链接页面底部显示历史低价32.8”等宣传内容(网页截图已打印)。 当事人是在抖音平台搜索发现波斯瓦萨奇(BosiVaesacr)品牌鞋子的款式和销量可以,故自行模仿并修改鞋子的注册商标进行加工生产,2025年9月27日在拼多多平台9家网店的139个销售链接页面上架销售并宣传波斯瓦萨奇(BosiVaesacr)品牌的鞋子,实际是通过宣传他人商品名称和注册商标的方式销售当事人工厂生产的BokeFuLa鞋子,商标未进行注册。当事人宣传波斯瓦萨奇(BosiVaesacr)品牌和注册商标并未进行授权,在以上网店销售页面显示该商品已拼单数量为129692,关注人数是64191人(当事人提供的后台销售数据显示实际销售量为862单),故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以上网店涉嫌实施对商品的销售状况进行虚假商业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5年10月14日当事人对该商品宣传链接进行下架处理(已提供网页下架截图),2025年10月29日经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核实提供的后台数据,显示以上9家网店的实际交易情况如下: 1、“小蜻蜓女鞋专营店”交易总订单数量:146,交易总金额2646.55元,退货成功数量:45,退款成功金额:1695.42元,交易成功数量:101,交易成功金额:951.13元; 2、“PLOVER珂芙拉专卖店”交易总订单数量:393,交易总金额12122.13元,退货成功数量:148,退款成功金额:6566.42元,交易成功数量:245,交易成功金额:5555.71元; 3、“爱蓝女鞋专营店”交易总订单数量:40,交易总金额1296.55元,退货成功数量:23,退款成功金额:766.4元,交易成功数量:16,交易成功金额:530.15元,售后处理数量:1,售后处理金额:64.95元; 4、“安欣女鞋专营店”交易总订单数量:63,交易总金额2379.5元,退货成功数量:28,退款成功金额:1254.4元,交易成功数量:35,交易成功金额:1125.1元; 5、“莱斯蒂曼女鞋专营店”交易总订单数量:281,交易总金额8664.7元,退货成功数量:113,退款成功金额:4652.6元,交易成功数量:166,交易成功金额:4012.1元,售后处理数量:2,售后处理金额:76元; 6、“珂芙拉鞋靴专营店”交易总订单数量:284,交易总金额8840.67元,退货成功数量:137,退款成功金额:4309.72元,交易成功数量:145,交易成功金额:4530.95元,售后处理数量:2,售后处理金额:60.66元; 7、“优品之家女鞋专营店”交易总订单数量:106,交易总金额2675.51元,退货成功数量:45,退款成功金额:1723元,交易 成功数量:61,交易成功金额:952.51元; 8、“靓足汇女鞋专营店”交易总订单数量:17,交易总金额579.26元,退货成功数量:12,退款成功金额:408.52元,交易成功数量:5,交易成功金额:170.74元; 9、“风华女鞋专营店”交易总订单数量:153,交易总金额4420.93元,退货成功数量:65,退款成功金额:2485.4元,交易成功数量:88,交易成功金额:1935.53元; 以上9家网店交易总订单数量:1483,交易总金额43827.41元,退货成功数量:616,退款成功金额:23861.88元,交易成功数量:862,交易成功金额:19763.92元,售后处理数量:5,售后处理金额:201.61元。故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以上网店销售涉嫌实施混淆及对商品的销售状况进行虚假商业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商品总金额为19763.92元。
罚款90000元。
9000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9
2
渝市监公处罚﹝2024﹞11号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当事人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6-2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新余市仙女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