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乡市永丰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方孝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24MA9G2UNN59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信义路12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7
(2024)豫0702民初7049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新乡市永丰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703202600189
2026年04月05日20时30分,车牌号豫GJ5523(黄色)豫GDC16挂(黄色)车辆行驶至定陶区交通运输局设置在菏泽市定陶区S328(双向)K76+900超限检测点不停车超限检测区域时,被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拍摄记录,记录显示该车型为六轴铰接列车,车货总重59857kg,超限10857kg,超限率22.16%,该车型限定标准为49000kg,已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现场未根据不停车超限检测区域设置的路侧电子告知设备提示,主动到指定卸货点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2026年05月19日,新乡市永丰物流有限公司受委托人王福建前来处理车牌号豫GJ5523(黄色)豫GDC16挂(黄色)车辆在2026年04月05日20时30分行驶至菏泽市定陶区S328(双向)K76+900超限检测点不停车超限检测区域时被拍摄记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向王福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王福建表示不申请回避。执法人员向王福建出示了车牌号豫GJ5523(黄色)豫GDC16挂(黄色)车辆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通过检测区域时的数据资料,及设置在菏泽市定陶区S328(双向)K76+900超限检测点的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的启用公示材料、不停车超限检测称重设备的检定证书,王福建对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记录的数据和不停车超限检测称重设备无异议。新乡市永丰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菏泽市定陶区交通运输局
2026-05-19
2
豫新获交简罚字[2025]第1200005号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获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9
3
豫新获交简罚字[2025]第1200006号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获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