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神木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市十二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古力克孜·艾麦提尼牙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00MA77N9FW3Y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托普鲁克乡吾斯塘博依村5组13-1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克苏市市监药处【2023】136号
2023年4月24日,新疆神木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市十二分店因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的问题,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阿克苏市市监药〔2023〕41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阿克苏市市监药处〔2023〕003号)。2023年6月22日,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新疆神木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市十二分店时,发现该药店于2023年3月1日从新疆神木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销售的阿奇霉素胶囊,购进了10盒,现有3盒,已销售7盒和2023年2月16日从新疆益豪药业有限公司购进销售的聚乙二醇滴眼液,购进了3盒,现有1盒,已销售2盒,等2个品种处方药品,货值金额205元。该店负责人未向执法人员提供销售处方药品所需的处方。 我局执法人员通过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对自己购进销售处方药品未凭处方销售的违法行为无异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罚款800元整(捌佰元整)
800.00元
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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