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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美莱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臧国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81MADHTA1T5C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圣世家园小区3号楼12号商服(住所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5〕61号
2025年9月11日,我局收到一份投诉举报信,内容是在被投诉举报人处购买了青椒,多收钱。投诉举报人所购买的青椒单价是2.98元/kg,重量是0.788kg,实付款2.4元,应收金额为2.98×0.788=2.34824元,与实付款相比,多收取0.05176元。涉案产品共2.4元,违法所得0.05176元。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到安达市美莱生活超市进行现场核查,确有上述问题。当事人经营者臧国杉在接受询问调查时陈述,因后台系统设置原因,在结账时将金额保留到了角。在执法人员检查后,已积极联系系统厂家更新系统,现最小的流通货币是分,故将电子秤计价保留到分。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经主管局长批准,于2025年9月24日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过现场检查和对当事人经营者的询问,可以认定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事实,当事人的经营者臧国杉在接受询问调查时对该违法行为表示认可。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0.05176元; 3、罚款陆佰元(600元)。
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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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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