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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供销社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雁冰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27745804628H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尖山镇尖山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0
(2025)浙0783民初233号
知识产权
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磐安县供销社超市有限公司
东阳市人民法院
2
2023-03-24
(2023)浙0727民初326号
合同纠纷
周**
磐安县供销社超市有限公司
磐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12
2023-03-14
(2023)浙0727民初326号
合同纠纷
周**、磐安县供销社超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17号
2024年03月21日,磐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磐安县供销社超市有限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磐安县供销社超市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缴款方式:扫描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浙江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二维码直接缴款,或者将罚款交至磐安县恒业信用社,账户名:磐安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磐安县供销社超市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磐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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