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讷河市鑫兴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汉诺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81MABT6BJE12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六合镇繁强村4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市监处罚〔2025〕182号
经查,当事人于 2022年6月29日登记设立,现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期间,因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2023-2024年度报告,被系统自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至今未改正。执法人员通过营业执照的登记住所无法和当事人取得联系。2025年9月3日,我局向讷河市人社局发协查函,请求协助调查讷河市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涉及劳动仲裁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况,2025年9月4日,讷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回函我局,当事人不涉及劳动仲裁案件;2025年9月3日,我局向讷河市税务局发协查函,请求协助调查讷河市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税务登记情况,2025年9月9日,讷河市税务局回函我局,当事人已办理税务注销。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7
2
讷市监处字〔2025〕152号
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构成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吊销营业执照
-元
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