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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恒盛远大建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聂青霞注册资本:13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3397717789B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工业园区化工区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11
(2024)新0104民初47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恒盛远大建材有限公司
中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呼市监处罚(2026)38号
经查明,当事人分别于2025年10月25日和2025年10月22日生产的2个规格型号为SBS I PY PE PE 4 10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规格型号为自粘卷材N I PE 1.5 20的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在2025年10月30日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抽检中,经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型号为SBS I PY PE PE 4 10的卷材浸水后质量增加项目不符合GB 18242-2008标准;自粘卷材N I PE 1.5 20的卷材拉伸性能项目不符合GB 23441-2009标准。当事人2026年1月12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向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2026年3月20日经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复检,出具了2份《检验报告》,1.(№:2026X-J-JC00124),显示:送检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不符合GB 18242-2008标准的规定,判定为不合格;2.1.(№:2026X-J-JC00125),显示:送检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不符合GB 23441-009标准的规定,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2026年3月20日收到复检结果及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经调查,当事人生产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共176卷,1760㎡,成本价是15元/㎡,销售价是15.5元/㎡,用于抽检5㎡费用77.5元,剩余卷材未销售;生产的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共80卷,1600㎡,成本价是10元/㎡,销售价是10.5元/㎡,用于抽检5㎡费用52.5元,剩余卷材未销售。以上抽检2种规格的防水卷材获违法所得5元,货值金额44080元。
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5元;2.没收2种规格型号的防水卷材:1.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 I PY PE PE 410规格的176卷;2.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自粘卷材N I PE 1.5 20规格的80卷;3.罚款:44080元。
44080.00元
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