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九州通凤竹医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彭洪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21MA7DGL7864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高林路1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水市监处罚〔2026〕13号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1年12月16日起在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高林路19号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2日购进涉案产品(苗医本草)蛇油冻疮膏皮肤I型导光凝胶(医疗器械名称:导光凝胶,规格型号:20g,备案号:黔东南械备20240038,生产批号:20240902,生产企业:仁邦药业(贵州)有限公司)共10盒,该产品说明书、标签标示适用范围为“用于皮肤皴裂、冻裂、瘙痒、冻疮、干裂、裂口、脱皮、补水、保湿等人群”,但其经备案的预期用途为“用于光子治疗过程中隔热和导光,与光子治疗设备配合使用”,说明书、标签内容与经备案的相关内容不一致,存在违规情形。2025年7月7日,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部分违规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消费警示》,明确提示广大消费者及各医疗器械经销企业,该局已于2024年底督促相关企业完成备案资料整改。同时,依据《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企业对生产日期标注为2024年底前,存在上述违规情形的产品实施三级召回,并要求企业于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召回,其中包括涉案批次的医疗器械。故当事人自2025年5月30日后不得销售上述批次的医疗器械。虽然当事人存在未收悉上级经销商召回通知的可能性,但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7日发布的《关于部分违规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消费警示》已明确向相关消费者及经销企业释明,视为已向相关当事人通知。但当事人直至2025年12月23日还在销售已经被要求召回的医疗器械,认定当事人经营说明书、标签与注册备案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器械的行为存在。
1.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0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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