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九州中路久鑫综合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艳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102MA71MRL08M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九州中路12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9-05
2019-07-18
(2019)甘0102民初5445号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城关区九州中路久鑫综合商店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罚〔2026〕121号
当事人经营者周艳丽于2026年3月13日自上门人员处回收标签标示“”及“”注册商标标识,酒精度52%vol,净含量500ml的“五粮春”白酒共29瓶,其中:光瓶(无包装盒)白酒12瓶(批号均为:08439527 2023/02/10)、盒装白酒17瓶(批号分别为:2024/12/06一瓶、11769527 2024/12/06六瓶、11729527 2024/12/02六瓶、11769527 2024/12/05四瓶);于2026年春节期间自上门人员处回收标签标示“”及“”注册商标标识,酒精度52%vol,净含量500ml的“五粮液”盒装白酒2瓶(批号均为:8521625 2023/03/27),上述31瓶白酒摆放于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柜上准备销售,标示售价分别为:“五粮春”(52%vol、500ml)每瓶200元、“五粮液”(52%vol、500ml)每瓶900元。当事人不能提供该白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的能证明是其合法取得情形的证据材料,经“”、“”及“”注册商标持有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辨认,其中29瓶“五粮春”(52%vol、500ml)均为假冒“”(商标注册证第1257697号,核定使用商品第33类)和“”(商标注册证第1207092号,核定使用商品第33类)注册商标产品;2瓶“五粮液”(52%vol、500ml)均为假冒“”(商标注册证第13878307号,核定使用商品第33类)和“”(商标注册证第1207092号,核定使用商品第33类)注册商标产品。依照当事人标示销售价格计算,违法经营额为7600元。截止2026年3月13日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之时,侵权商品无销售记录,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对城关区九州中路久鑫综合商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38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五粮春”(52%vol、500ml)光瓶白酒12瓶(批号均为:08439527 2023/02/10)、假冒“五粮春”(52%vol、500ml)盒装白酒17瓶(批号分别为:2024/ 12/06一瓶、11769527 2024/12/06六瓶、11729527 2024/ 12/02六瓶、11769527 2024/12/05四瓶)、假冒“五粮液”(52%vol、500ml)盒装白酒2瓶(批号均为:8521625 2023/ 03/27);;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38000元,大写叁万捌仟元整。
38000.00元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