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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建宏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大红注册资本:16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27MA9GC98689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世纪大道东段路南48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08
(2022)鄂7101民初74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武汉国豪物流有限公司
襄城县顺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仝**,新乡市建宏物流有限公司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10-13
(2022)鄂7101民初74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武汉国豪物流有限公司
新乡市建宏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1-04
2023-09-22
(2023)鄂7101执104号之二
运输合同纠纷
武汉国豪物流有限公司与襄城县顺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乡市建宏物流有限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0114交罚(2026)58号
新乡市建宏物流有限公司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十四条,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豫GS061超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2000.00元
方正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20
2
九交罚〔2024〕0104158号
开发区大队执法人员在九江市 105国道路口检查发现新乡市建宏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孙元元驾驶豫 PS9199豫 GM089超重型低平板挂车,从南昌市到湖北省,车上装有三辆商品车,运费壹仟贰佰元。经查阅相关证件,该挂车属于新乡市建宏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已经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员已经取得道路运输证,挂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
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仟元 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九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济技术开放开发区大队
2024-05-16
3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4)第0412505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
新乡市建宏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案,豫G9444超,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
2024-04-22
4
J370704202400041
2024年03月30日 10时44分,潍坊市坊子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晓炜(执法证号****)、 郎咸彬(执法证号****)在 潍州路与309国道路口西800米对丁启轩驾驶的 皖F88853(黄色)豫GA127超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 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 检查中发现:该车从广西运输51台发动机到坊子途中,运费12000元(未支付)。挂车是新乡市建宏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运输车辆,驾驶员无法提供豫GA127超的道路运输证。经调查认定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新乡市建宏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主要证据有:驾驶员现场笔录一份、车货照片一份、证件复印件等。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潍坊市坊子区交通运输局
2024-03-30
5
九交罚简〔2023〕0104022号
开发区大队执法人员在九瑞大道路口发现新乡市建宏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周山林驾驶豫 PT1982豫 GW275超,从河南到九江,车上装有机械,运费八千元。经调查,新乡市建宏物流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豫 GW275超车辆所有人为新乡市建宏物流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新乡市建宏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取得货运许可的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运经营。
决定给予叁仟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九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
2023-08-03
6
【2023】年盐交综简决字第02230170号
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盐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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