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孝感市城区余拾东中医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余拾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00MA4FRUL6XT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孝感市城区广场街道城东村一组长征一路3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孝感市监处罚〔2026〕160号
经查明,孝南市监执法人员于 6月 25日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发现经营场所壁柜内放置有过期失效的“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9盒,当事人于2021年12月底从北京中研太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了0.35*75mm(10盒)、0.3*50mm(5盒)、0.25*40mm(20)、2.25*25(10盒)共计55盒,购进金额1925元。现场有过期产品Φ0.25*50mm(批次代码:ZY211104;使用期限:2024.11.01;数量3盒子)、Φ0.35*75mm(批次代码:ZY211104;使用期限:2024.11.01;数量6盒)共计9盒。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情况说明,按照购进总价1925元计算,产品均价为35元/盒,库存数量9盒的总价值315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认为,当事人使用已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本着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经本局案申会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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