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花涧荟美丽之约美容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照 | 注册资本:1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3MAE0YPP807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横路1号203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6〕3号
当事人在武汉市江汉区万松横路1号203二楼经营美容美发,店名为永琪美容美发。2024年该店推出“《超级粉丝代言人》全年打造计划--你的美丽我来打造倾国倾城”活动,当事人在与消费者签订的协议中,明确承诺提供“斥资百万豪礼”。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该“百万豪礼”的具体内容、价值构成或已实际准备的任何证据。当事人作为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其在与消费者签订的协议中作出虚假承诺的行为,直接违反了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法定义务,构成对消费者的欺骗与误导。截止本案立案之日,当事人已对参与活动的部分顾客进行了退款处理,对其他顾客经协商后赠送了等价值的消费卡作为补偿,其非法经营行为未产生实际获利,故认定本案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现责令整改,并作出处罚如下:1.给予警告,2.罚款7000元。
7000.00元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