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志广注册资本:266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110067293835X6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合作区西南工业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27
(2022)最高法民再8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
2
2022-07-25
(2022)黑1005民初13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牡丹江市鑫利经贸有限公司
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3
2022-03-23
(2022)最高法民再8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
4
2019-12-13
(2019)沪0116民初78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三友宝发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5
2019-12-13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三友宝发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金山区人民法院
6
2019-10-15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三友宝发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金山区人民法院
7
2019-09-23
(2019)沪0116民初78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三友宝发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8
2019-07-23
(2019)沪0116民初78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三友宝发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争龙集团有限公司,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9
2019-07-22
(2019)沪0116民初78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三友宝发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争龙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10
2019-03-06
(2019)民终163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5-15
2023-11-28
(2023)黑1102诉前调确435号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上海海尚律师事务所、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4-23
2022-06-08
(2022)黑1102民初985号
运输合同纠纷
黑河市洪林运输户与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1-24
2023-07-30
(2023)黑1102民初14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爱辉区恒宸五金商店与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72607.90元
民事案件
4
2023-03-21
2023-03-13
(2023)黑11民辖终1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5
2022-08-18
2022-08-03
(2022)黑1005民初13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牡丹江市鑫利经贸有限公司、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8-03
2022-07-28
(2022)沪01执复1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等与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复议案件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06-01
2022-01-18
(2022)沪0116执异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三友宝发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案件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10-14
2021-06-11
(2021)黑1102民初1138号
劳动争议
马**、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8-03
2021-05-13
(2021)黑民申742号
劳动争议
刘*、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10-16
2020-09-28
(2020)黑11民终398号
劳动争议
刘*、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自片执检建罚字〔2023〕1号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建设1×300t/d双膛窑喷煤粉改造工程的行为
经查明,你单位于2017年10月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建设1×300t/d双膛窑喷煤粉改造工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调查询问笔录 证据二:黑河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关于补办施工许可证的说明 2023年6月19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黑自片执检建告字〔2023〕1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 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本机关认为, 你( 单位) 的违法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你(单位) 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 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农行黑龙江省黑河自贸区支行(账号08810101040001147)缴纳。
11000.00元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综合执法大队
2023-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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