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怡尔口腔诊所政远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树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4MA07G9XF8L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馨和家园小区南30米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0
(2022)津0115民初2919号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鑫龙电脑服务部
天津市宝坻区怡尔口腔诊所政远路店,刘**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医保处字﹝2025﹞第0062号
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综合治疗台”、“牙周消炎上药”、“口腔冲洗”、“牙周冲洗”、“热牙胶充填”、“齿槽嵴整形术”、“骨成形术”、“拔牙窝搔刮术”、“拔牙止血”、“埋伏牙拔除术”、“死髓牙、阻生齿(取断根者)”、“小外伤缝合(口腔、颌面外科)”、“分根术”项目;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规行为,涉及将“死髓牙、阻生齿(取断根者)”项目串换为“低位骨埋伏阻生智齿摘除术”项目和将“神经阻滞麻醉”项目串换为“三叉神经阻滞麻醉”项目;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常明珠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规行为
1。你单位应退回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金额25694。65元,目前已主动全额退回;2。对你单位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处30%的罚款5891。37元;串换诊疗项目的违规行为处30%的罚款2425。50元;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规行为处30%罚款320。40元,总计罚款共计8637。27元。
8637.27元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5-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