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润旭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崔秀帅 | 注册资本:326.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282053059137T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青岛即墨市店集镇前西河头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即市监处罚﹝2025﹞207号
2025年2月19日,接到投诉举报,举报人称在青岛沃优特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富克斯分店购买的“金口坊特香花生油1.8L”生产日期标注不清楚,2025年2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青岛沃优特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富克斯分店进行检查,经查,在沃优特连锁超市的金口坊花生油专柜未发现生产日期标注不清楚的情况。2025年2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青岛即墨市店集镇前西河头村的青岛润旭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在当事人成品库中未发现“金口坊特香花生油1.8L”存在生产日期标注不清楚的情况。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经局机关负责人批准,于2025年2月24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6日给青岛沃优特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富克斯分店配送过生产日期为2024.08.08“金口坊花生油特香1.8L”18桶,截至案发再没向青岛沃优特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富克斯分店配货。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成品库中未发现“金口坊特香花生油1.8L”存在生产日期标注不清楚的情况。当事人共生产上述批次的“金口坊特香花生油1.8L”1660桶,成品出厂时检验用了2桶,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使用了2桶,一共销售了1656桶。除去2025年2月19日举报人反映的在青岛沃优特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富克斯分店购买的生产日期标注不清楚的“金口坊特香花生油1.8L”1桶,销售的其他“金口坊特香花生油1.8L”未发现有反映生产日期不清楚的情况。认定销售生产日期标注不清楚的“金口坊特香花生油1.8L”1桶,货值58元,违法所得8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元整(¥8.00); 二、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