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王杰副食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2MA064XMA6W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下伍旗镇下伍旗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18
(2023)津01民终3291号
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
天津市大桥道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王杰副食经营部,山西冰星冷饮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11-09
(2022)津0101民初6565号
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
天津市大桥道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王杰副食经营部,山西冰星冷饮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3
2022-10-19
(2022)津0101民初6565号
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
天津市大桥道食品有限公司
山西冰星冷饮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王杰副食经营部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4
2022-09-01
(2022)津0101民初6565号
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
天津市大桥道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王杰副食经营部,山西冰星冷饮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清市监处罚〔2025〕295号
天津市武清区王杰副食经营部已经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天津市武清区下伍旗镇下伍旗村从事食品销售。2025年7月31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的待售食品“维维燕麦片”(生产日期:20240607,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现场检查发现同批次过期食品1袋。2025年5月8日,当事人以0元/袋的价格自天津市鑫睿源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上述批次“维维燕麦片”1袋,之后将其以13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截至检查当日,上述批次“维维燕麦片”未售出,剩余1袋超过保质期的“维维燕麦片”现已销毁。当事人提供了上述食品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材料,证明自己的进货情况。
罚款200元。
2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0
2
津武市监良罚〔2024〕39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黄油派面包”(生产日期:2024/07/08,净含量:85克,保质期:4月16日-10月15日25天)1袋;
2、罚款1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0.5元。
1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