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原单户外服饰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881MA158XPF9D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洮南市繁荣东路董永全开发楼东数第一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洮市监处罚〔2025〕86号
经查,该服装店经营的上述品牌服装是从2024年11月开始的,在快手直播间购进,购进KOLON SPORT牌棉服进价为每件590元,按吊牌标价销售价格分别为每件1990元,ARC'TERYX牌小衫进价为每件268元,按吊牌标价销售分别为每件800元共3件,每件1200元共2件,1399元1件。截止案发时,上述服装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为10179元。
2025年1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洮南市原单户外服饰店无法提供销售的KOLON SPORT牌棉服2件及ARC'TERYX牌小衫6件的供货方资质、进货台账,无厂家授权。我局执法人员该店上述产品进行了抽样鉴定,现场清点KOLON SPORT牌棉服1件及ARC'TERYX牌小衫1件送检,2025年3月14日我局收到可隆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亚玛芬体育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鉴定报告,鉴定结果为假冒。并决定于2025年3月14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涉嫌销售侵权以及高仿服装。
案件性质: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处理意见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拟决定作出如下的处罚:
1.罚款人民币21,000.00元,上缴国库。
2.没收侵权商品KOLON SPORT牌棉服2件及ARC'TERYX牌小衫6件。
21000.00元
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