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南宁丰达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史胜恒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2MA5MRYEU03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103号1栋第一层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14
(2023)桂0102民初5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南宁丰达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朱*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9-06
2023-07-03
(2023)桂0126民初13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南宁丰达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林**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653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兴)应急罚﹝2025﹞28号
2025年6月18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广西南宁丰达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该公司办理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桂南(兴)应急危化经字〔2025〕000011号,经营方式为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仅从事票据贸易),发证日期:2025年05月30日。2.该公司经营场所存放有①二氟一氯甲烷R22(规格22.7kg共2瓶,规格10kg共6瓶,规格6.8kg共6瓶);②五氟乙烷/二氟甲烷R410A,规格10kg共7瓶;③二氟甲烷R32,规格9.5kg共5瓶;④五氟乙烷50%/1,1,1—三氟乙烷50%R507A,规格10kg共2瓶;⑤1,1,1—三氟乙烷/五氟乙烷/1,1,1,2—四氟乙烷R404A,规格9.5kg共2瓶;总共30瓶,合计:302.7kg。其中二氟一氯甲烷R22和二氟甲烷R32为危险化学品,五氟乙烷/二氟甲烷R410A、五氟乙烷50%/1,1,1—三氟乙烷50%R507A、1,1,1—三氟乙烷/五氟乙烷/1,1,1,2—四氟乙烷R404A为危险品。该公司经营场所不具备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你单位在经营场所内存放R22、R32(危险化学品)及R410A、R507A、R404A(危险品)制冷剂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46裁量阶次(A)项:“未对3处以下一般事故隐患或1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措施消除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综合考虑你单位在执法人员指出问题后,立即将经营场所存放的制冷剂搬离现场,减轻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且你单位称该批制冷剂自用于辅助制冷设备安装耗材,不对外销售。综上,对广西南宁丰达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从轻处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南宁市兴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5-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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