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合江县张辉记劲牌冒菜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辉碧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0522MA6AENRE2U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符阳街道梨子湾路13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泸合市监处〔2023〕51052223000345号
2023年5月18日,合江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抽检机构人员 对合江县张辉记劲牌冒菜馆 (张辉碧)店内使用的白芷和山奈(购 进日期:2023年5月2日)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查。2023年6 月14日,合江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NO:J D-2023-0622和NO:J D-2023-062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6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检验报告》(NO:J D-2023-0622和NO:J D-2023-0621)直接送达当事人,并同时送达《食品安全检验结果通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当场放弃复检。我局执法人员在送达上述文书时,对当事人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抽检批次的白芷和山奈,当事人称已使用完了。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规定。
罚款0.7000万元
7000.00元
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