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林生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林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82MA4BJ4CL7W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穴市余川镇松山咀街(胡林生私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3〕428号
2023年5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中,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样,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的标准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NO:JSP2023CJ09287)。其中检测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mg/kg,标准指标≦100,实测值1.54×103,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当事人在添加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时电子秤读数不准,导致添加剂使用过量。已核实:2023年5月27日批次的上述油条已经生产40根,售价2元/根,已经全部销售。2023年6月2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无异议,不要求复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并对当事人作出处以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