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沙金元源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元强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05MA4PK12R25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318号佳海工业园二期第E5幢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市监处罚〔2025〕300号
2025年7月29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当事人生产的酱板鸭(辣味)(酱卤肉制品)进行抽样检测。2025年8月26日,本局接到食品抽样检测结果,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6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8月27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成品库未发现抽检批次酱板鸭(辣味)成品。2025年8月27日,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18元;3、罚款 10000 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1118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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