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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顺风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丽君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525MA4PK5KQXQ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黄桥镇中心西路8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洞市监处罚〔2025〕78号
经查实,当事人主要向黄桥镇临街的居民用户2949户和金田村、丰产片村、四方井村等周边20个村供水3837户,共计供水用户6786户.从2023年1月份开始水表到期轮换和因初装位置不合理导致损坏更换水表,2023年1月至12月共更换机械表36块,每块机械表收费150元,共计收费5400元;2024年1月至12月共更换机械表20块,每块机械表收费150元,共计收费3000元;2025年1月至6月共更换机械表15块,每块机械表收费150元,共计收费2250元。至我局立案调查时止,当事人共计安装更换了71块水表,收费金额为150元/块,合计收费10650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二、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六)其他各类收费……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计量装置费用。……”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124号)“……五、规范其他各类收费行为。……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计量装置费用。”的规定,当事人2023年1月至2025年6月止向71户用户收取更换计量装置费即水表费合计金额10650元。 我局于2025年8月18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洞市监责退[2025]25号),责令其在收到通知书起7日内将用户多付的价款10650元人民币退还给用户。当事人至2025年9月23日询问时止没有向我局提供清退情况,经询问当事人,当事人表示用户外出务工无法联系、无法在清退期限内清退该笔费用。 另查明,水表属于《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规定首次强制检定,当事人更换使用的水表以及库存的水表未按规定进行首次计量强制检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650元,并处罚款16475元。
16475.00元
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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