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妙仁养生保健馆(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丰文江 | 注册资本:2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1MAEHUNT92B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人民路(广场花园2幢1层112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团风市监处罚〔2026〕5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21日注册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包括古法艾灸、科技艾灸、中药熏蒸等。2025年4月底至5月初,当事人委托团风盛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制作店铺内所有展示面并悬挂展示宣传,包括门头、灯箱、玻璃贴、房间挂面、养生墙画面等。其中养生墙画面展示主题为“艾灸养生”,包括有4块长条展板,分别介绍了“什么是艾灸”、“艾灸的功效”、“艾灸适用的病症”、“艾灸疗法禁忌”。其中“艾灸的功效”展板上标注有“补虚强壮、行气活血、消肿散结、祛邪止痛、防病保健、延年益寿”等内容,“艾灸适用的病症”展板上标注有“脾胃虚弱人群、各种疼痛人群、免疫低下人群、颈肩腰腿痛人群”等内容。上述展板内容均为当事人提供并交由团风盛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排版设计制作,制作费用每块展板50元,合计200元,广告费用共计200元。
2025年年底,当事人为扩大经营,在互联网抖音平台注册了“妙仁艾灸养生馆官方号”(店铺链接:https://v.douyin.com/Ga-00Jqcggg/)这个账号。自注册之日起,该账号不时发布宣传“艾灸”养生服务的相关短视频。其中有一个短视频拍摄到上述店内4块展示牌被省直第三方监测服务监测到并移交本局。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调查时发现该账号于2025年11月16日09:05分发布的另一视频宣传有“艾灸是通过燃烧产生热的力量给人以温热的刺激,通过经络腧穴达到防病、治病目的的方法,温经散寒、扶阳固脱、活血化瘀、散结消肿等。合理的应用艾灸对人体多种症状及疾病有较好的效果”等内容。在本局调查期间,当事人删除了相关视频。因当事人抖音拍摄视频和直播均为店内员工兼职,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现有证据显示: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4月23日,当事人通过抖音店铺“妙仁艾灸养生馆官方号”销售其服务项目14单,收取费用2245.45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在店铺内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处广告费用0.5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00元整。
2、对当事人在抖音平台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以上罚款合计2100元整。
2100.00元
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