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鑫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连琦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2224MA0PU4Y51R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彩虹街金山小区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突市监处罚﹝2025﹞98号
突泉县鑫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销售处方药且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经执法人员核查,法人宋连琦承认在2025年5月8日,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突泉县鑫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1、店内注册的执业药师未在该店执业;2、在店计算机销售记录内发现于当天售出多种处方药,且未开具相关处方,同时缺少多种处方药的处方记录,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两份(突市监一责改〔2025〕36号、突市监一责改〔2025〕37号);在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6月12日期间,店内与6月10日上午11:00至下午14:00之间销售出的处方药:1.阿奇霉素分散片,250mg/16片,一盒,每盒15元;2.盐酸倍他司汀片,5mg/100片,一盒,每盒15元;3.复方丹参片0.32g/200片,一盒,每盒10元;4.盐酸阿比多尔胶囊,6粒/每盒,两盒,每盒26元。货值金额总计:92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的规定。遂于2025年6月23日批准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保留不少于五年。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通用名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饮片标明生产企业、产地)、产品批号、剂型、规格、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日期、销售企业名称等内容的凭证。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以及不良反应信息收集与报告等工作。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时间内,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
5100.00元
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8
2
突医保处字﹝2025﹞第05号
超限用药;将儿童用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女性开男性用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男性开女性用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超量开药。
违规医保基金的1.3倍罚款,行政处罚13562.12元
13562.12元
兴安盟突泉县医疗保障局
2025-0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