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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鲜菜蔬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应武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2MA614ADB0Y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街道桂花路2号1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武隆市监处罚〔2024〕36号
2023年10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和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依法对位于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街道桂花路2号1幢的武隆区鲜菜蔬菜店销售的豇豆进行抽检,抽检人员以13元的价格购买抽样样品3.505,其中检样样品2.365,备样样品1.14,计货值金额45.565元。2023年1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编号为:食安2023-10-5024《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0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和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依法对位于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街道桂花路2号1幢的武隆区鲜菜蔬菜店销售的二荆条进行抽检,抽检人员以12元的价格购买抽样样品4.45,其中检样样品3.03,备样样品1.42,计货值金额53.4元。2023年1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编号为:食安2023-10-5021《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0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和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依法对位于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街道桂花路2号1幢的武隆区鲜菜蔬菜店销售的油麦菜进行抽检,抽检人员以8元的价格购买抽样样品3.9,其中检样样品2.62,备样样品1.28,计货值金额31.2元。2023年11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编号为:食安2023-10-5020《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阿维菌素项目不符合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2月14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立案,并于2024年2月22日调查终结。
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根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责令食品摊贩停止经营:(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0元;2、罚款1000元;合计罚没款1080元。
1000.00元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9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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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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