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大洋镇唯美糕饼小作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松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82MA2KF8DB5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麻车村麻车埠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建市监处罚〔2023〕74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10月从农户手上以10元/kg的价格购进白芝麻16.94kg,以14元/kg的价格购进黑芝麻50kg,用于制作食品及销售。其中白芝麻售价为11元/kg,黑芝麻售价为14.6元/kg。至2023年1月6日本局对当事人检查当日,上述白芝麻未使用及售出,仍剩余16.94千克;上述黑芝麻已使用9.8kg,售出35kg,剩余5.2千克。剩余芝麻均已蛀虫,货值共计262.26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同日,本局在当事人待售区发现了未张贴标签的芝麻糕31袋共计22千克,未张贴标签的芙蓉酥49盒共计17.15千克,并在建德市大洋镇某副食品商行内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未张贴标签的茴茴糕。
当事人经营蛀虫芝麻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项之规定,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项之规定,决定没收霉变生虫的白芝麻16.94千克、黑芝麻5.2千克,并处罚款3000元。当事人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500元。综上,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霉变生虫的白芝麻16.94千克、黑芝麻5.2千克;2、罚款3500元。
3500.00元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