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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仁禾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述和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0421MABLWQB012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吐峪沟乡文明路10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吐鄯市监处罚〔2024〕71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5月20日取得《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2024年4月15日从鄯善县林冲批发店购进18根双汇精制火腿肠,每根进价为4.2元,销售价为每根5元,截止2024年6月未过期前销售了12根,剩余6根一直未销售,货值金额30元;2023年12月15日从鄯善县林冲批发店购进50根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每根进价为4.2元,销售价为每根5元,截止2024年3月未过期前销售了38根,剩余12根一直未销售,货值金额60元;2024年3月15日从鄯善县今麦郎批发店购进24袋今麦郎红烧牛肉面,每袋进价为2.4元,销售价为每袋3元,截止2024年7月未过期前销售了7袋,剩余17袋一直未销售,货值金额21元。以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111元。当事人口述超过保质期食品未销售,也未依法进行记录,现场无法查实过期后是否进行销售及流向,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也未造成社会危害。当事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主动提交相关证据,同时积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一、警告; 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3种:双汇精制火腿肠6根、净含量150克/根;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12根、净含量125克/根;今麦郎红烧牛肉面17袋、净含量143克/袋; 三、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5000.00元
鄯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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