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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沙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蒋文博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2370211MACF8MJ828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路7777号3栋2商业609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黄市监处罚〔2026〕3698号
个体工商户黄岛区沙卡度假酒店管理酒店于2026年4月15日变更登记为青岛沙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将文博(原黄岛区沙卡度假酒店管理酒店经营者)自述由当事人承担原黄岛区沙卡度假酒店管理酒店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经营的公寓摆放的洗手液产品包装瓶身无备案人、生产许可证编号、使用期限等信息。上述洗手液系当事人从库房内的大包装“清沁洁洗手液”分装至小瓶后放置在客房内供顾客免费使用。该大包装“清沁洁洗手液”由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于2025年9月8日从拼多多网店“靓立净洗涤洗护一站式采购”购进,进货数量为1桶,进货单价为53.71元/桶。可以认定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应为53.71元,无违法所得。 经协查,涉案“清沁洁洗手液”由佛山市奥勃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持有有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该“清沁洁洗手液”于2023年10月7日备案。 当事人提供了涉案“清沁洁洗手液”的供货商营业执照信息、购进记录,未能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证明。且当事人提供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与涉案“清沁洁洗手液”的关联性较小,及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执法人员现场发现的“清沁洁洗手液”的标签与经备案的产品标签相差较大,可以认定当事人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已将经营场所内自行分装无标签的洗手液撤下。
1.警告;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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