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初秋酱菜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404MA8P98H11P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孤堆乡蔡圩村后东组王家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淮市监谢处罚〔2024〕80号
当事人为食品小作坊,有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地址为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孤堆回族乡蔡圩村后东组。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网络店铺销售其生产的“香辣萝卜干”、“五香萝卜干”等食品,销售方式为散装称重销售。当事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20日销售商品“五香萝卜干”和“香辣萝卜干”,净含量“400克(散装称重)”。当事人未提供该标签中添加剂“甜蜜素”和“D异”(实为D-异抗血酸钠)的检测报告。该标签地址为其销售地址,非当事人生产地址。该标签营养成分内容与当事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上述商品售价为6.71元/袋,共计销售268袋。当事人2023年11月23日销售商品“香辣萝卜干”,净含量“400克(散装称重)”。该标签营养成分内容与当事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上述商品售价为15.51元/袋,共计销售48袋。当事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销售商品“香辣萝卜干”,净含量“100克(散装称重)”。该标签营养成分内容与当事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上述商品售价为5.99元/袋,共计销售99袋。另查明,当事人网络店铺展示页内“配料:萝卜干”等内容,仅为宣传其产品主要配料使用,未如实标明其配料。经计算,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3135.77元。违法所得为3135.77元。
1;警告; 2;罚款伍仟元; 3;没收违法所得叁仟壹佰叁拾伍元柒角柒分。
5000.00元
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