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州区恒泰济昇诊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东娜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5MA06KYT92M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同乐园小区底商C区配套商业4号10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卫医罚〔2025]505号
在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使用执业助理医师李东娜独自开展诊疗活动开具处方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元;二、罚款人民币11000元
11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1-24
2
津蓟市监处罚〔2024〕970
当事人2021年6月28日从天津领先长城医药有限公司别山分公司购进420支有效期至2024年4月11日的“双合”1m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进价为0.28元/支,上述注射器用于做抗生素的皮肤试验。当事人口述最后一次使用上述注射器时间为1年前,因当事人未建立注射器使用前检查登记记录制度,也无法提供使用、检查、报废等一系列记录资料,故无法证实当事人所陈述事情的真实性,且上述超过保质期的1ml注射器带针与未超过保质期的注射器一同存放,故当事人上述行为符合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医疗器械的构成要件。因上述注射器属于一次性使用医疗耗材,当事人口述诊所内皮肤试验均为消费者免费提供,故无违法所得。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双合”1m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35支;2、罚款2500元。
25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