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好视立眼镜店(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丙言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621MAELYBCM3W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孙疃镇幸福街东头路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濉市监孙罚〔2026〕170号
当事人是一家于2025年6月开业的个人独资企业。为吸引顾客,当事人自2025年7月起,在实体店内通过放置宣传单、店堂展示等方式,开展以“你消费,我买单!消费多少,公司补贴多少!”为噱头的促销活动,实际上当事人设计了两种销售方式:方式A(不参与促销):若商品总价为1200元(镜片1000元,镜架200元),则免收镜架费用,仅收取镜片费用1000元。方式B(参与促销):顾客支付商品全款后,当事人拿出后面消费者购买商品“毛利”的20%补贴给已购商品顾客。第一个顾客所购商品金额补贴完成后,再开始补贴第二个顾客,以此类推。但上述规则并未在宣传单上予以明示,宣传单上“消费多少,公司补贴多少!”的表述,与方式B“按毛利20%返还”的实际促销规则严重不符,这说明当事人在活动开始时就未想按宣传内容完全兑现补贴,主观上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故意。至调查之日,共有68名顾客参与了上述促销活动。其中,12名顾客已获得现金补贴,总额为13,426元;其余56名顾客符合活动条件但未获得任何补贴。当事人对极少数消费者兑现补贴,制造了“活动真实”的假象,对后续多数消费者则拖延拒绝兑现,这对消费者构成了明显的欺骗误导,构成虚假宣传。当事人所有交易均通过“城市酷选”平台二维码收款,店内存放好视立眼镜定配单、销售台账、退款凭证(12份)及未完成退款凭证(56份)。
1;罚款壹万元。
10000.00元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