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固始县新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杜明花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25MACTT0LY5R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汪棚镇政和街粮管所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固市监处罚﹝2025﹞101号
经对该超市负责人询问,当事人口述超过保质期的该芝麻香油共进货4箱48瓶,每箱95元,售出42瓶,售价14.8瓶,货值金额621.6元,售出时不知道是否超出保质期,当事人未能提供该调味品的进货票据及来源说明。
行政处罚建议:拟对该单位罚款一万元整。
10000.00元
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3
2
固市监处罚﹝2024﹞269号
经查,固始县新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2024年07月01日购进香蕉5箱,每箱17斤,4.6元/kg,据公司负责人王露说该批次香蕉是在光山县新发地批发市场15栋闵子精品水果批发的,当时只索要了进货清单,没有农残检验报告,也没有进行自检。截止至2024年7月2日,该批次香蕉以5.16元/kg的价格全部售完。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及《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之规定,结合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消除风险,且未造成社会危害的现实情况,建议对该单位减轻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3.8元;2、拟对该单位处罚10000.00元人民币。
10000.00元
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