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周掌门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田松灵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MAABN2217T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街道北滨一路256号附1号、附17号2-1、3-1、4-1龙湖重庆春森星悦荟独栋-F1-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市监处罚〔2024〕125号
="经查,2024年1月27,当事人从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农副产品市场个体工商户胡朝相处采购了该批鲜活泥鳅,数量30斤,单价:36元斤,共1080元。该批泥鳅购入后喂养在餐厅粗加工区的海鲜池,主要用于菜品泡椒耙泥鳅、香辣土泥鳅的制作,上述两种菜品的价格均为98元斤。该批泥鳅于1月27日销售了1.5斤,销售了147元,我局抽样了4斤,按36元斤的价格支付了144元。剩余24.5斤因销售不好陆续死亡丢弃,故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提供了该批鲜活泥鳅的收货单、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提供该批鲜活泥鳅的检验报告。此案货值金额为鲜活泥鳅的销售金额加上剩余鲜活泥鳅的采购金额,即1173元,违法所得291元。"2024年1月27,当事人从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农副产品市场个体工商户胡朝相处采购了该批鲜活泥鳅,数量30斤,单价:36元斤,共1080元。该批泥鳅购入后喂养在餐厅粗加工区的海鲜池,主要用于菜品泡椒耙泥鳅、香辣土泥鳅的制作,上述两种菜品的价格均为98元斤。该批泥鳅于1月27日销售了1.5斤,销售了147元,我局抽样了4斤,按36元斤的价格支付了144元。剩余24.5斤因销售不好陆续死亡丢弃,故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提供了该批鲜活泥鳅的收货单、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提供该批鲜活泥鳅的检验报告。此案货值金额为鲜活泥鳅的销售金额加上剩余鲜活泥鳅的采购金额,即1173元,违法所得291元。
="综上,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鲜活泥鳅的抽检报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予以处罚。我局已于2024年5月15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在限期内已进行了整改,并提供了相关整改资料。 当事人经营的鲜活泥鳅,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规定予以处罚。 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0.0291万元; 2.处罚款1万元 (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以上罚没款合计1.0291万元。";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0.0291万元; 2.处罚款1万元 (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以上罚没款合计1.0291万元。
10000.00元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