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安泰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晓平 | 注册资本:24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68574096151XK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招远市辛庄镇西南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8-17
(2014)芝毓初字第75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招远市安泰食品有限公司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13
2022-04-15
(2022)鲁06执异12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刘**、横琴润创投资基金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1-02
2019-12-27
(2019)鲁06执恢17号之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横琴润创投资基金、招远市安泰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7-12-30
2017-06-28
(2017)鲁0685执392号
劳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孟**与被执行人招远市安泰食品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6-09-08
2016-07-11
(2014)芝民社一初字第75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曲**与招远市安泰食品有限公司、刘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0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6-06-24
2016-06-24
(2016)鲁0685民初368号
劳务合同纠纷
孟**与刘**、招远市安泰食品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11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5-12-26
2015-12-26
(2014)烟执字第25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与招远市安泰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5-11-18
2015-11-18
(2014)招执字第162号
申请执行人招远市金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招远市安泰食品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5-03-25
2015-03-25
(2014)招执字第161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招远市金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招远市安泰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5-02-18
2015-02-18
(2014)招执字第161号
申请执行人招远市金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招远市安泰食品有限公司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