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莞城金隆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婉玲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1900MA5228NR8N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星耀坊街5号116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4】171023JY137号
当事人于2023年8月30日购入“元贝干”(购进日期:2023年8月30日)7.5公斤置于经营场所内销售。2024年7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同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东莞市莞城金隆食品店销售的“元贝干”(购进日期:2023年8月30日)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提供了购进单据,未提供供货商资质、产品检验报告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资料。我局查实当事人存在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污染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于2024年8月16日被我局查获。经统计,当事人共销售抽检不合格的“元贝干”7.5公斤,购进单价是176元/公斤,销售单价是260元/公斤,销售额为1950元,取得违法所得1950元、2024年7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星耀坊街5号116室的东莞市莞城金隆食品店的元贝干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罚款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950.00元3.警告
500.00元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