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新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100774924573Q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银川利群东街91号共享天地地下负一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08
(2023)宁0104民初11336号
合同纠纷
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瑞赢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
2022-09-27
(2022)宁0104民初158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银川市安晨鑫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3
2022-07-18
(2022)宁0104民初10921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
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4
2022-02-25
(2022)宁0104民初13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银川新华百货孕婴童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5
2022-02-21
(2022)宁0104民初164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何**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6
2021-12-16
(2021)宁0104民初166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夏神童鼎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7
2021-04-01
(2021)宁0106民初4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银川百联优品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8
2021-04-01
买卖合同纠纷
银川百联优品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9
2021-01-28
(2021)宁0106民初4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银川百联优品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6
2022-06-21
(2022)宁0104民初1510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孔**、邢**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7973.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1-26
2022-08-15
(2022)宁0104民初8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银川传盛伟业科贸有限公司、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4-01-25
2023-12-26
(2023)宁0104执10815号之一
合同纠纷
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4-01-25
2023-08-24
(2023)宁0104执4418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银川传盛伟业科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4-01-25
2023-02-24
(2023)宁0104民初84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7362415.49元
民事案件
6
2024-01-25
2023-03-20
(2023)宁0104民初3273号
合同纠纷
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瑞赢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9-14
2022-07-27
(2022)宁0104执异31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宁夏中卫四季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08-30
2022-07-06
(2022)宁0104执4410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宁夏神童鼎商贸有限公司、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2-01-26
2021-12-17
(2021)宁0104民初166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夏神童鼎商贸有限公司、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6660.14元
民事案件
10
2021-12-24
2021-07-26
(2021)宁01执复106号
借款合同纠纷
王*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银兴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4号
2023年3月12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大队拟立案处理。
2023年3月12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宁夏亲子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银川市兴庆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