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威制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易朝阳 | 注册资本:306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200668581423B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江山路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株税三稽罚(2026)3号
其他违法
罚款:100000
1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6-01-16
2
株市监天元处字﹝2023﹞第69号
当事人在其网站:www.zonwe.cc《品牌与服务>替呋康硝酸奥昔康唑乳膏》标题1发布如下内容:“经过三十余年临床研究证明,硝酸奥昔康唑乳膏在治疗皮肤癣菌病中疗效确切,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对花斑糠疹的疗效观察,替呋康高效治疗花斑糠疹,有效率达到97%以上”、“对皮肤念珠菌病的疗效观察,替呋康高效治疗皮肤念珠菌病,有效率达到90%以上”、“研究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长征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和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共同完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 :“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药品虚假广告的行为。
1、责令停止发布药品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