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柯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柯利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222MAC5JKWR67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枫林镇水源村湖海组4号(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5〕323号
经查,当事人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均在阳新县李家湾菜市场内一处商户处购进,当事人未索票索证,食品“海皇粉丝酱”于2024年10月购进1瓶,放置操作台上开封使用且已经超过保质期,还剩下0.2kg,该食品仅作为炒菜调味使用,进价88元/1瓶;食品“河蚌肉”于2024年12月购进10包,放置冰柜中仅1包开封使用且超过保质期,还剩下100g,该食品仅作为炒菜原料使用,进价 26元/1包;食品“开味酸菜”购进时间不详,该食品仅作为炒菜原料使用,购进数量15包,过期的数量为8包,进价 5元/1包。货值金额40元。上述食品的货值总金额为154元。由于当事人上述食品仅作为原料使用,未建立销货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