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海林市柴河镇华洋生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卫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83MA7CWXE207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柴河镇二区四委林苑二区1层13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林市监处罚[2023]22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6月9日从牡丹江市昌隆食品购进12桶俏媳妇四川麻辣烫,进货价格为3.33元/桶。2023年3月4日以4.5元/桶的价格销售给投诉人1桶,违法所得4.5元。该食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25日,保质期为9个月。剩余11桶均在该食品保质期内售出。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资格; 2、当事人的经营者徐卫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徐卫民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3、当事人销售的俏媳妇四川麻辣烫照片2张,证明其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事实; 4、当事人的入库验收单复印件1张,证明当事人购进俏媳妇四川麻辣烫的事实; 5、当事人的销售小票复印件1张,证明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事实; 6、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笔录1份、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已无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事实; 7、对当事人的经营者徐卫民所做的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字认可,并经查证属实。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0元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柴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