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三江县潘家蔬菜水产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财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26MA5MEK1A5D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三江县古宜镇侗兴山水2栋27、28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江市监处罚〔2025〕6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22日从柳州市海吉星批发市场的蔬菜摊贩购进该批次韭菜共10公斤,进货价3元/公斤,进货款30元,并以4.4元/公斤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购进该批次韭菜时仅留存进货凭证,未向供货者索取经营资质以及该批次韭菜的检测合格证明。当事人共计销售该批次韭菜5.3公斤,销售收入23.32元,故认定违法所得为23.32元。
1、对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2、对经营销售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罚款壹仟元(¥1000.00); 3、没收经营销售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所得贰拾叁元叁角贰分(¥23.32); 以上罚没款项合计壹仟零贰拾叁元叁角贰分(¥1023.32),上缴国库。
1000.00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4
2
三江市监处罚〔2024〕9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5月30日从柳州市柳邕路新柳邕农贸市场购进的线椒,共购进5kg(10斤),购进价格是3.6元/kg(1.8元/斤),进货总价 18元;销售价5.6元/kg(2.8元/斤),其中2024年5月30日我局抽样3.05kg,剩下1.95kg都已销售完了,销售总额28元。由于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询问时无法提供进货票据,销售凭证和供货商名称等相关材料信息,故认定违法所得28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贰拾捌元(¥28.00)。 2.罚款伍佰元整(¥500.00)。 以上罚没款项合计伍佰贰拾捌元(¥528.00)上缴国库。
500.00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