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邱耀兵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503690227578J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北海市南北公路交北海大道西北角南珠华源商务楼110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9-07
(2020)粤0785民初17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恩平市恒顺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恩平市人民法院
2
2020-01-14
(2019)桂1424民初7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黄**
大新县人民法院
3
2020-01-14
(2019)桂1424民初7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黄**
大新县人民法院
4
2019-09-27
(2019)桂1424民初7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黄**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3-02
2020-01-14
(2019)桂1424民初7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与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781.00元
民事案件
2
2019-09-17
2019-07-17
(2018)粤0904民初41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韦**、刘**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6702.8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中交罚﹝2026﹞00680号
2026年03月16日,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交警部门提供案件线索,联合交警部门在中山市石岐街道延龄市场对开路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桂E09096大型客运包车搭载一批乘客从清远市返回中山市。经核查,该车属于省际包车,持有“北海-潮州”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主要途径地未包含中山市,当事人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2026年05月18日,我局接收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移交的该案件,当事人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桂E09096大型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行政检查登记表、现场检查笔录、司机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线路牌照片、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5
2
粤湛雷交罚﹝2026﹞00732号
包车客运经营者、直通港澳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行为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1
3
桂0500交罚﹝2026﹞020040号
根据广西交通运输执法预警平台预警线索派发违规经营线索,经北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智华,刘让平(执法证号分别为20050017123,20050017107)核查发现,2026年02月22日至2月25日期间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陈生龙驾驶该公司所属车辆桂E38008大型客车实施广东省内(广州市、韶关市等)的包车客运,搭载乘客38名,收取包车运费为4500元。广西交通运输执法预警平台预警线索派发具有包车旅客运输的经营资质,桂E38008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范围为包车客运(省际、省内、(市际))。该趟运输未持有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2026年第三次以上被查处,违法情节属于情节严重。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4
深交罚决第﹝2026﹞ZD01556号
2026年01月17日12时49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临海路合景同创路段,对桂E09096大型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经查,该车所有人是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省际、市际包车。经对驾驶员马某龙的询问调查,车上乘客50名,是一个旅游团,行程于2026年1月16日8点30分从广西北海开始,前往广东省江门、深圳、潮州等地旅游,能手机出示了该趟运输省际包车标志牌和包车合同照片,并表示由于发车比较急,公司没有向其提供纸质包车标志牌,仅提供照片,执法人员检查时,未发现该车挂放包车标志牌,当场无法改正。经核查,桂E09096车辆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实施了包车客运的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违法行为。
处200元罚款
2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3
5
桂0500交罚﹝2026﹞020027号
根据广西交通运输执法预警平台预警线索派发违规经营线索,经北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智华,刘让平(执法证号分别为20050017123,20050017107)核查发现,2026年01月01日至01月03日期间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李世伟驾驶该公司所属车辆桂E30159大型客车实施关系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北海市)的包车客运,搭载乘客40名,收取包车运费为3500元。广西交通运输执法预警平台预警线索派发具有包车旅客运输的经营资质,桂E30159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范围为包车客运(省际、省内、(市际))。该趟运输未持有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2026年第一次被查处,违法情节属于情节较轻。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1
6
桂0500交罚﹝2026﹞020035号
根据广西交通运输执法预警平台预警线索派发违规经营线索,经北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智华,魏玉光(执法证号分别为20050017123,20050017161)核查发现,2025年02月15日至2月25日期间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谢云峰驾驶该公司所属车辆桂E07708大型客车实施广东省内(潮州市、汕头市等)的包车客运,搭载乘客36名,收取包车运费为4000元。广西交通运输执法预警平台预警线索派发具有包车旅客运输的经营资质,桂E07708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范围为包车客运(省际、省内、(市际))。该趟运输未持有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2026年第一次被查处,违法情节属于情节较轻。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1
7
桂0500交罚﹝2026﹞020019号
根据广西交通运输执法预警平台预警线索派发违规经营线索,经北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智华,刘让平(执法证号分别为20050017123,20050017107)核查发现,2025年12月07日至12月10日期间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马小龙驾驶该公司所属车辆桂E09096大型客车实施广东省内(湛江市、茂名市等)的包车客运,搭载乘客38名,收取包车运费为4500元。广西交通运输执法预警平台预警线索派发具有包车旅客运输的经营资质,桂E09096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范围为包车客运(省际、省内、(市际))。该趟运输未持有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2026年第一次被查处,违法情节属于情节较轻。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1
8
桂0500交罚﹝2026﹞020028号
根据广西交通运输执法预警平台预警线索派发违规经营线索,经北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智华,刘让平(执法证号分别为20050017123,20050017107)核查发现,2026年01月01日至01月03日期间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郎红亮驾驶该公司所属车辆桂E37150大型客车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北海市)的包车客运,搭载乘客36名,收取包车运费为3800元。广西交通运输执法预警平台预警线索派发具有包车旅客运输的经营资质,桂E37150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范围为包车客运(省际、省内、(市际))。该趟运输未持有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2026年第一次被查处,违法情节属于情节较轻。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1
9
桂0500交罚﹝2026﹞020026号
根据广西交通运输执法预警平台预警线索派发违规经营线索,经北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智华,刘让平(执法证号分别为20050017123,20050017107)核查发现,2026年01月09日至01月11日期间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王华驾驶该公司所属车辆桂E29183大型客车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北海市等)的包车客运,搭载乘客30名,收取包车运费为4000元。广西交通运输执法预警平台预警线索派发具有包车旅客运输的经营资质,桂E29183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范围为包车客运(省际、省内、(市际))。该趟运输未持有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2026年第一次被查处,违法情节属于情节较轻。北海市吉路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1
10
粤穗交运罚﹝2026﹞1(2026)01040017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桂E38656中型普通客车于2026年01月03日在广州市荔湾区蓬莱路1号有包车客运的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行为,驾驶员为邓光华,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其他材料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2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