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绪祥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043023030311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汇景路16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4-19
(2021)苏0104民初4688号
合同纠纷
丁**
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
2020-11-05
(2020)苏0104民初9426号
合同纠纷
丁**
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3
2020-09-08
(2020)苏0104民初591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x**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4
2020-09-08
(2020)苏0104民初591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朱**,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柏*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5
2020-07-23
(2020)苏1181民初34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
冯**,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6
2019-12-04
(2019)苏0111民初135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京扬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朱**,柏*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7
2019-11-14
(2019)苏0115民初3337号
合同纠纷
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8
2019-11-14
(2019)苏0115民初3337号
合同纠纷
宗**
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9
2019-11-01
(2019)苏0111民初13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南京扬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10
2019-11-01
(2019)苏0111民初13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南京扬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朱**,柏*,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2-26
2021-02-01
(2021)苏01民辖32号
合同纠纷
丁**与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2
2020-12-11
2020-11-05
(2020)苏0104民初9426号
合同纠纷
9426丁**与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1-26
2020-07-30
(2020)苏1181民初34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3420马**与冯**、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8205.45元
民事案件
4
2020-08-14
2019-12-31
(2019)苏0111民初1351号
原告南京扬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与被告柏*、朱**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28875.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1-08
2019-01-23
(2018)苏0104民初12832号
合同纠纷
原告宗**与被告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2-23
2019-11-20
(2019)苏0111民初13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南京扬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与被告柏*、朱**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25036.96元
民事案件
7
2019-04-26
2019-02-19
(2019)苏01民终4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440朱**与张**、南京杰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秦市监处罚〔2025〕DX00165号
这一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所指之行为。
吊销许可证件
-元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10-0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