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秋源建材五金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寿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1002MACY0WE57M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创业园华能路一号5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靖市监处罚〔2025〕2-022号
本局前期依法对XX项目工程工地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XX项目工程工地正在施工。本局依法调取了该项目工程进场的拟用于工程屋面部位的合成高分子丙纶防水卷材、聚酯胎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FMJ-160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审表》、《材料进场清单》、北新防水有限公司合成高分子丙纶防水卷材(型号:1.5mm)《产品合格证》及聚酯胎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FMJ-160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各一份,及标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编号为YJC210115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经扬州市检验检测中心鉴别,编号为YJC210115的《检验检测报告》是伪造的。上述合成高分子丙纶防水卷材系用于XX项目防水工程,江苏XX公司将XX项目防水工程分包给江苏XX公司。上述商品系当事人销售给江苏XX公司。本局于2025年1月23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1月与江苏XX公司签订了《防水材料订购合同》,约定以6.25元/m2的价格销售给江苏XX公司合成高分子丙纶防水卷材(规格型号:1.5mm)20000m2。
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11月6日和2024年11月22日分两批(每批10000㎡)从扬州豪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购进了合成高分子丙纶防水卷材20000㎡,购进单价为6元/m2。购进后,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11月8日和2024年11月24日分两批(每批10000㎡)将上述合成高分子丙纶防水卷材销售给江苏XX公司,销售单价为6.25元/㎡。当事人随货提供了编号为YJC210115的《检验检测报告》(标示检验检测单位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用于证明其销售的上述商品的质量状况。
2024年12月16日,经扬州市检验检测中心鉴别,上述编号为YJC210115的《检验检测报告》是伪造的。
截至案发,上述商品已全部使用完毕。综上,当事人销售伪造质量证明文件的商品货值金额共计125000元,违法所得5000元。
罚款金额12,5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2500.00元
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