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美赞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6706322690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59号1207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6-05
(2018)京0108执6580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
北京中视达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沃森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
2020-06-05
(2018)京0108执6579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
北京中视达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沃森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7-12
(2019)京0108民初27632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
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沃森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北京中视达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
2020-07-12
(2019)京0108民初27633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
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沃森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北京中视达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3
2020-07-12
(2019)京0108民初27631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
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沃森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北京中视达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4
2020-03-06
(2018)京0108执6579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
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沃森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北京中视达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5
2020-03-06
(2018)京0108执6578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
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沃森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北京中视达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6
2020-03-06
(2018)京0108执6580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
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沃森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北京中视达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7
2018-04-12
(2018)京01民终2143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北京沃森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上诉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
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8
2018-04-12
(2018)京01民终2139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北京沃森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上诉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
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9
2018-04-12
(2018)京01民终2146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北京沃森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上诉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
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0
2017-09-13
(2016)京0108民初37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刘晓东
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30
2021-02-23
(2021)京0108执35号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北京沃森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3-29
2021-03-22
(2021)京0108执35号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北京沃森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3-29
2021-02-23
(2021)京0108执36号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北京沃森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0-23
2016-03-31
(2015)台温商初字0386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与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路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1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10-12
2020-06-28
(2019)京0108民初27632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与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5865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10-12
2020-06-28
(2019)京0108民初27631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发行分公司与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4081.5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0-24
2016-04-06
(2016)京0108民初390号
劳务合同纠纷
刘**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10-24
2016-04-06
(2016)京0108民初39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刘*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10-24
2016-04-06
(2016)京0108民初384号
劳务合同纠纷
孙*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5-23
2019-04-17
(2019)浙1081执恢938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李**、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市监处罚〔2024〕848号
当事人系2008年03月07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在2014年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未按照该条例规定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经本局发布《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告》后,当事人仍未报送2021、2022年度的年度报告,也未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亦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另据温岭市税务局反馈,当事人已连续6个月(含)以上未报税且未办理税务注销。截至2024年5月20日,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当事人未在核准登记的住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亦未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同时,连续两年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经催告后仍未报送企业年度报告,且已连续6个月(含)以上未报税且未办理税务注销。这些事实说明当事人未从事经营活动已连续六个月以上,且至今仍未从事经营活动,属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4-1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1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