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飞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577963987E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支路25号附1号1层、4-6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15
(2024)渝0103民初43152号
劳动争议
吕*
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
2025-01-14
(2024)渝0103民初43152号
劳动争议
吕*
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3
2024-04-17
(2024)渝0108民初2423号
相邻关系纠纷
重庆瑞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南岸口腔诊所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4
2024-03-20
(2024)渝0108民初2423号
相邻关系纠纷
重庆瑞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南岸口腔诊所,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5
2023-04-18
(2023)渝0111民初184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华兴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6
2022-08-16
(2022)渝05破247号
申请破产清算
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创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3-25
(2021)渝0103民初36989号
劳动合同纠纷
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蒋**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8
2022-03-22
(2021)渝0103民初36989号
劳动合同纠纷
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蒋**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9
2021-04-07
(2018)渝0103民初1635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创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10
2020-11-09
(2020)渝0110民初406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市綦江区九龙幼儿园
重庆綦江拜博口腔医院有限公司,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2-22
2020-12-15
(2020)渝0112民初13192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张*与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758.93元
民事案件
2
2020-11-30
2020-05-07
(2019)渝0103民初13636号
相邻关系纠纷
重庆五斗米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与重庆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大坪口腔医院等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1-02
2019-09-26
(2019)渝0107民初20190号
劳动争议
鲜**与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1-02
2019-12-03
(2019)渝05民终8313号
劳动争议
鲜**与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30
2019-09-26
(2019)渝0107民初17652号
劳动争议
鲜**与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9-04-30
2019-03-21
(2019)渝0103民初2410号
排除妨害纠纷
重庆五斗粮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与重庆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大坪口腔医院等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12-20
2018-10-23
(2018)渝05民初1293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与重庆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09-04
2018-05-15
(2017)渝0103民初2577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创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渝中市监处罚〔2026〕97号
经查明,微信公众号重庆泰康拜博口腔认证主体为重庆泰康拜博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发布的上述①-⑤号文章内存在对当事人品牌旗下医疗机构开展的优惠活动介绍,包括具体的医疗技术名称和价格。上述⑥号文章内提及GS颌位重建技术12项国家发明专利,但文章内未展示专利号和专利种类。当事人提供文章内介绍的郭涛医生参与设计的12项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号分别为ZL202130165807.1、ZL202130215006.1、ZL201922484327.1、ZL201922484256.5、ZL202030500455.6、ZL202010121302.X、ZL202021759535.4、ZL202021059242.5、ZL201911422575.1、ZL201911415917.7、ZL201930747512.8、ZL202021056159.2。该文章中还包含医生技术介绍和过往案例介绍,以及在当事人处出诊时间,文章内包括9月6日,让我们相约重庆拜博口腔,与郭涛博士面对面等字样。上述6篇文章均为医疗广告。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当事人已删除上述6篇文章。上述广告有当事人自行制作并发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为同一主体,且无外包或委托第三方实施广告相关行为的情况,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当事人发布广告涉及专利方法但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未经审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医疗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如下决定: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