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马兴国蔬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兴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4MA05TGKQ3D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尔王庄村政府街街南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宝白市监处罚〔2024〕34号
2024年6月18日,当事人以单价5元/千克购进油菜1.9千克,在其店内销售,摩天众创(天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抽检人员于2024年6月18日对该批次油菜进行抽检,2024年7月9日出具了检测报告(№:MTSPTJ2403850),检测报告显示该批次油菜的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该批次油菜1.9千克全部售出,以4元/千克的单价销售了1.1千克,以6元/千克的单价销售了0.8千克。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9.2元,违法所得9.2元,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9.2元;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