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维安(天津)检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6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艳新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MA05XUW15M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心泽园28号楼4门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24
劳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
2024-07-16
劳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3
2024-05-28
民间借贷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4
2024-05-09
民间借贷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5
2024-05-06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6
2024-04-24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7
2023-05-23
股权转让纠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8
2023-05-16
股权转让纠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9
2023-03-31
(2023)津02民终1899号
股权转让纠纷
刘**
柴**,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3-03-31
(2023)津02民终1861号
股权转让纠纷
刘**
王*,柴**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26
2023-05-09
(2023)津02民终2143号
股权转让纠纷
刘**、赵**等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74976.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8-02
2023-05-09
(2023)津02民终2142号
股权转让纠纷
刘**、董**等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112464.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7-08
2023-05-09
(2023)津02民终2141号
股权转让纠纷
刘**、怀*等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74976.00元
民事案件
4
2023-06-29
2023-05-04
(2023)津02民终988号
股权转让纠纷
刘**、李*等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74976.00元
民事案件
5
2023-06-21
2023-05-04
(2023)津02民终2019号
股权转让纠纷
刘**、王**等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112464.00元
民事案件
6
2023-05-16
2023-04-28
(2023)津02民终992号
股权转让纠纷
刘**、周*等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11246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一稽罚﹝2025﹞118号
经查,你单位接受天津市南开区佰莱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9份,发票代码012001900104,发票号码64740476至64740484,金额89108。91元,税额891。09元,价税合计90000元。开票内容:环境卫生咨询费。你单位接受天津市南开区汇通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9份,发票代码012001900104,发票号码64872341-64872349,金额89108。91元,税额891。09元,价税合计90000元。开票内容:环境卫生咨询费。上述发票已经被证实为虚开发票。对上述发票,你单位于2021年结转成本,进行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你单位与上述两家案涉企业未签订合同,称通过现金方式支付款项。你单位2021年为亏损状态,当年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为141814。78元。经责令限期改正,你单位调整2021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纳税调整后所得38185。22元,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故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按照《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中关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裁量基准第一阶次之规定,对你单位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行为,因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1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10-10
2
津辰市监综处罚﹝2023﹞35号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五项
罚款3万元
30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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