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朱店供销合作社石洞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成寿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5MA4897YL80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浠水县竹瓦镇石洞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浠水市监处罚〔2025〕12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2日从浠水胜华副食商贸部以95元/件的价格购进2件(12袋/件)米多奇?雪饼,销售价格10.00元/袋。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食品进货记录制度及销售记录,无法提供其它涉案食品购进来源及凭证,仅查明萬幸?青菜面销售价格1.00元/袋,齐辉?麻辣江湖之霸王片销售价格1.00元/袋,海天味极鲜酱油销售价格6.00元/瓶,海天陈酿醋销售价格5.00元/瓶。至本局查处时,米多奇?雪饼剩余8袋,萬幸?青菜面剩余5袋,齐辉?麻辣江湖之霸王片剩余21袋,海天味极鲜酱油剩余1瓶,海天陈酿醋剩余1瓶。因此能够查实涉案货值金额为117元,由于举报人未提供消费凭证,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予以警告;
2.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给予没收扣押的超过保质期食品米多奇?雪饼8袋、萬幸?青菜面5袋、齐辉?麻辣江湖之霸王片21袋、海天味极鲜酱油1瓶、海天陈酿醋1瓶,并处罚款9000元。
9000.00元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